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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8章 施粥现场的意外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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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西的路越走越窄,越走越颠簸。青石板变成了碎石子,碎石子变成了黄土路,两旁的屋舍也渐渐从高墙大院变成了低矮的棚户。茅草覆顶,竹篱为墙,有些地方甚至只是几根木桩撑着块油布,风一吹便簌簌作响。这里是大雍皇城最不起眼的角落,是达官贵人们从不踏足的地方,是那些连户籍都快被遗忘的人栖身之所。

丹青勒住缰绳,马车稳稳当当地停在一片空地上。

沧月先跳了下去,动作干脆利落,靴子踩在黄土上,扬起一小片尘埃。她转过身,伸手掀开车帘,北堂昔探身出来的一瞬间,沧月的手微微顿了顿——她想扶,又缩了回去,最终只是侧身让开,给大长公主留出足够宽敞的落脚之地。

北堂昔踩着脚踏下了车,竹青色的裙摆在黄土上拖出一道浅浅的痕迹。

她抬起头,映入眼帘的是一派忙碌而有序的景象。

几口大锅支在空地上,汽升腾而起,将周围的一切都笼在一层湿润的暖意里。粥香飘散开来,混着柴火的气息,质朴而绵长,是让人安心的味道。

长长的队伍从粥棚一直排到巷子深处,大多是老人和孩子,衣衫褴褛,面有菜色,手里捧着各式各样的碗——陶的,木的,铁的,甚至还有用竹筒削成的。他们安安静静地排着,没有争抢,没有喧哗,只有偶尔传来孩童的啼哭声和妇人低低的哄慰声。

而在那几口大锅后面,有四个身影正在忙碌。

惊鸿挽着袖子,露出半截纤细的小臂,正用一把长柄木勺搅动着锅里的粥。她的动作很熟练,木勺在锅中画着圈,不疾不徐,仿佛不是在施粥,而是在完成一件极郑重的仪式。她的额角沁着细密的汗珠,鬓边几缕碎发被蒸汽濡湿,贴在脸颊上,衬得那张本就清丽的脸庞多了几分凡尘的烟火气。

陈慕渊站在她身侧,正将一筐洗好的红薯倒进另一口锅里。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衫,袖子高高挽起,露出结实的手臂。她干活很利索,不像惊鸿那般轻柔,而是带着一股子爽利的劲头,红薯入锅溅起的粥花落在她的手背上,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
云裳蹲在灶前添柴,火光映着她的脸,忽明忽暗。她的动作很轻很轻,像是在照顾一个易碎的梦。彼岸则负责给排队的百姓盛粥,一勺一勺,分量十足,每一个接过粥碗的人都会朝她深深鞠一躬,她便也微微弯一弯腰,算是回礼。

四个人的配合行云流水,像是已经做了千百遍。

“见过大长公主。”

惊鸿是第一个发现北堂昔的。她手中的木勺顿了一顿,随即放了下来,双手交叠在身前,欠身行礼。她的声音不大,却清清楚楚,在粥棚嘈杂的背景音中,像一滴水落进了油锅。

陈慕渊直起身,云裳从灶前站起来,彼岸放下粥勺。四个人齐齐行礼,姿态各异——惊鸿是闺阁女子的端方,陈慕渊是江湖儿女的利落,云裳是不卑不亢的自持,彼岸则是带着几分促狭的俏皮。但无一例外,她们的眼中的目光都落在北堂昔身上,带着一种微妙的、说不清道不明的审视。

“起来吧。”

北堂昔的声音不大,却稳。这是她在朝堂上半个月练出来的本事——把声音压住,把情绪藏住,不让人听出她的怯。

惊鸿站起身来,目光与彼岸微微一触。

只一瞬,什么都没说,什么都说尽了。

她们眼前站着的这个人,穿的是北堂昔的衣裳,顶的是北堂昔的面容,用的是北堂昔的身份。可她们闭上眼睛,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影子——那个人穿的是劲装,挽的是高髻,笑起来没心没肺,骂起人来劈头盖脸,趴在她背上软绵绵地撒娇,翻身上马时却英姿飒爽得让人移不开眼。

那个人叫陈霏嫣。她们叫她大小姐。

大小姐和北堂昔共用一具身体,一体双魂,这是惊鸿从未瞒过陈慕渊的事。云裳知道,彼岸知道,陆老七他们也知道。这是她们之间最深的秘密,也是最牢的纽带。她们是因为大小姐才聚在一起的,是因为大小姐才有了今日的珍馐阁,是因为大小姐才从那些见不得光的阴影里走出来,站在这光天化日之下,堂堂正正地施粥、救人、活得像个人样。

可大小姐不在了。不,不是不在了——是回不来了。而眼前这具曾经承载着大小姐魂魄的躯壳,如今只剩下了北堂昔一个人。干干净净的,纯粹至极的,北堂昔。

知道是一回事。接受,是另一回事。

惊鸿垂下眼帘,看着自己沾着粥渍的指尖。大小姐最后一次用这具身体的时候,曾握过她的手。那双手的温度她已经记不清了,可那种触感——那种被人毫无保留地信任着、依赖着、交付着的感觉,还残留在她的骨骼里,像一根生了锈的钉子,拔不掉,也化不开。

如今那双一模一样的手,正垂在北堂昔的身侧,规矩得像两柄收在鞘中的剑。不会有人伸手来握她了。

陈慕渊站在惊鸿身侧,沉默地看着这一幕。她是最晚加入的,可她知道得最多。惊鸿从不对她隐瞒什么,一体双魂的事,大小姐的事,北堂昔的事,一字不漏地告诉过她。她当时听完,沉默了很久,然后说了一句:“所以现在这具身体里住着的是另一个人?”

“是同一具身体。”惊鸿纠正她,“只是不同的魂。”

陈慕渊那时候没听懂。此刻她站在这黄土飞扬的城西,看着惊鸿和彼岸眼中那复杂到近乎疼痛的情绪,她忽然有些懂了。不是同一个人,是不同的魂这种玄之又玄的说法。对惊鸿她们来说,这就是两个人。一个在她们最落魄的时候从天而降,把她们从泥潭里捞起来,给她们名字,给她们身份,给她们一个可以称之为“家”的地方。另一个,是那具身体的真正主人,是金枝玉叶的大长公主,是她们需要跪拜行礼、小心翼翼伺候的贵人。

一个是火焰,一个是余烬。

一个是她们愿意为之赴死的人,一个是她们需要为之效忠的人。

赴死和效忠,听起来差不多,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,那中间隔着千山万水。

场面的沉默像一锅被端下火头粥,表面看着平静,底下还在翻滚。北堂昔站在粥棚前,身后是沧月和丹青,面前是惊鸿四人,两边是排队的百姓——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是好奇地伸着脖子张望,偶尔交头接耳几句,又很快被粥香吸引了注意力。

北堂昔将双手拢在袖中,指甲悄悄地掐着掌心。她用那一点细微的痛意来稳住自己,不让脸上的表情露出任何破绽。她感觉到了那种沉默——不是无话可说的沉默,而是有太多话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沉默。那种沉默比责骂更让人难受,因为它意味着她们在忍,在克制,在用最大的努力去接受一个她们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接受的事实。

“粥快凉了。”

开口的是云裳。

她的声音不大,却像一把剪刀,利落地剪断了那根绷得太紧的弦。她重新蹲下身,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,火光照亮她的侧脸,温和而平静。她抬起头看了北堂昔一眼,那一眼里没有惊鸿和彼岸那种复杂的情绪,只有一种淡淡的、近乎本能的关怀。

“大长公主用过午膳了吗?这里虽然简陋,但粥是好的。”

这平平常常的一句话,像一只无形的手,轻轻拨开了凝滞的空气。

惊鸿回过神来,连忙拿起木勺,重新搅动锅里的粥,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歉意:“云裳说得对,粥快凉了。大长公主稍候,民女先把手头这锅粥分完。”

彼岸什么也没说,转身继续给百姓盛粥。她的动作依旧利落,一勺一勺,分量十足。只是在接过下一个碗的时候,她的手微微顿了一下,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。

陈慕渊走到北堂昔面前,欠了欠身,声音不大,却有一种让人安定的沉稳:“大长公主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?若是不嫌弃,民女带您四处看看。”

北堂昔点了点头。

她跟在陈慕渊身后,往粥棚深处走去。身后,沧月和丹青亦步亦趋地跟着,像两道无声的影子。而惊鸿、云裳、彼岸三个人站在粥锅后面,目光不约而同地追随着那道竹青色的身影,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跨过地上的水洼,看着她对每一个对她行礼的百姓微微颔首,看着她明明不习惯这样的环境却拼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。

她的背影纤细而笔直,像一株被移植到旷野中的兰草,根还扎在原来的土里,枝叶却已经触到了陌生的风。

惊鸿收回目光,低下头,继续搅动锅里的粥。粥很稠,很香,是她熬了一整个早上的。

她把这锅粥熬得很用心,就像从前大小姐教她的那样——粥要稠得能立住筷子,米要熬到开花,柴火不能太旺也不能太弱,要慢慢炖,慢慢熬,熬出米油来,那才是能救命的粥。

大小姐说过:“惊鸿,你这个人什么都好,就是太急。熬粥跟做人一样,急不得。火太大了会糊,火太小了煮不熟,你得找到那个刚刚好的度,然后耐着性子等。”

那时候她不太懂。此刻她看着北堂昔在粥棚里笨拙而努力地学着和百姓说话的样子,忽然有些懂了。

急不得。什么都不能急。接受一个人,把一个人放进心里,和把一把米熬成一锅能救命的粥一样,急不得。

彼岸舀起一碗粥,递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手中。老妇人接过碗,颤巍巍地道了声谢。彼岸笑了笑,弯了弯眼睛,那笑容甜得像蜜,可转过身后,眼底的光便暗了下去。

她想起大小姐最喜欢喝她盛的粥,总说“彼岸盛的粥比别人盛的多半勺,你是不是偷偷给我加料了”。她总是笑着不承认,可第二天给大小姐盛粥的时候,勺子更深地沉进锅底,捞起最稠的那一层。

如今她不用偷偷给谁加料了。因为那个会笑着跟她撒娇要多吃半勺的人,不在这里。

这时,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孩子带着一脸笑意,朝北堂昔冲了过来。

片刻之前,北堂昔正蹲在地上,努力想和一个缩在母亲怀里的小男孩说上几句话。那男孩怕生得紧,她便将声音放得又轻又软,像春日里拂过柳梢的风,问了几句“几岁了”“叫什么名字”。男孩却始终不肯答话,只把脸深深埋进母亲那件补丁摞补丁的衣襟里,好半天才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,怯生生地、悄悄地打量着她。

她正觉着有些不知所措,不知该怎样才能叫这孩子放下戒心。

余光里,忽然蹿出了一团小小的、灰扑扑的影子。

“大姐姐——”

那一声呼唤脆生生地炸开,带着毫不掩饰的欢喜,像春天枝头忽然绽开的第一朵迎春花,明亮得让人来不及反应。

北堂昔下意识地站起身来,还没来得及站稳,那个孩子已经冲到了她面前。小女孩约莫六七岁的光景,瘦得像一根被风吹弯的枯草,身上的衣裳看不出原本的颜色,灰扑扑地挂在身上,大了好几个尺码,袖口挽了好几道,还是拖到了指尖。她头发干枯毛糙,结成一块一块的,像冬天里被霜打过的荒草,乱蓬蓬地支棱着,而就在那乱蓬蓬的发丝之间,北堂昔看见了——

她看见了。

那些小小的、灰褐色的虫子在发根处爬动,从容不迫,像在自己的领地上巡游。有一只甚至沿着小女孩的额角爬出来,探头探脑地张望了一下,又缩了回去。

北堂昔的胃猛地翻了一下。

她闻到了那股味道。酸臭的,刺鼻的,像是泔水、汗液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腐朽混在一起,被太阳一晒,发酵成了一种几乎有了实体的气味。那气味扑面而来,像一只无形的手,狠狠地捂住了她的口鼻。

她后退了一步。

那一步退得极快,几乎称得上是仓皇。她的绣鞋踩在黄土上,溅起一小片尘埃,裙摆晃了晃,落回原处时已经退出了好几尺远。

小女孩愣了一下,那双黑亮的眼睛里闪过一瞬的困惑。但她的脚步没停,依然笑着往前凑,张开一双脏兮兮的小手,像一只急于归巢的雏鸟,扑棱着翅膀朝她怀里扑过来。

“大姐姐!招娣好想你呀!上次你给招娣梳的辫子,可好看了——”

北堂昔又退了一步。这一次,她的手比脑子更快——一方绢帕从袖中滑出,她几乎是本能地将它覆在鼻端,动作优雅得无可挑剔,慌张却从指缝间漏了出来。帕子是上好的云锦,绣着折枝兰花,被她的手指攥得皱巴巴的,边缘都在微微发抖。

“那个,小娃娃,你别过来——”她的声音发紧,像琴弦拧过了劲,带着一种她自己都没听过的尖细,“姐姐怕虫子。”

怕虫子。

她说的是实话。可这句话落进空气里,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对。太轻了,太薄了,像一张纸糊的屏风,挡不住任何东西。

小女孩的脚步终于停了下来。

她就那样站在北堂昔面前两三尺远的地方,仰着头,一张小脸被太阳晒得黝黑,颧骨处有两团干燥的红。她的表情从欢喜变成了困惑,从困惑变成了不解,最后定格在一种让北堂昔心口发疼的茫然里。

“可是……大姐姐上次还给招娣梳头啊。”

小女孩的声音小了许多,带着一种小心翼翼、不敢确认的天真。她歪着脑袋,那双黑亮的眼睛里倒映着北堂昔的身影——竹青色的衣裙,月白色的半臂,纤尘不染的绣鞋,还有那张被绢帕遮住了大半的脸。

“梳头啊,就在这里。”小女孩伸出脏兮兮的手指,朝脚边一指,声音里多了一丝急切,像是生怕对方忘了,拼命地想要唤起什么,“大姐姐坐在这块石头上,把招娣抱在膝盖上,用一把好漂亮好漂亮的梳子,一下一下地梳。大姐姐说,招娣的头发太干了,要用桂花油养一养。还说等招娣头发养好了,给招娣买红头绳,扎两个小揪揪。”

她说着说着,声音亮了起来,眼睛里也亮了起来,像是从那些温暖的回忆里攫取到了某种力量。她往前迈了一小步,没有扑过来,只是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一点,仰着脸,满怀期待地望着北堂昔。

“大姐姐,你不记得了吗?”

北堂昔愣在原地。

她的手指攥着绢帕,指节泛白。帕子上的折枝兰花被她捏得变了形,那朵绣得栩栩如生的兰花歪歪扭扭地皱在一起,像是在无声地抗议着什么。她的脸从耳根开始红起,一路烧到了脖颈,像是被人架在炭火上烤,又热又烫,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、钻心剜骨的尴尬。

不是她。

她不是那个大姐姐。

她不是陈霏嫣。

陈霏嫣会坐在脏兮兮的石头上,把一个满身虱子的小女孩抱在膝盖上,给她梳头,许诺给她买红头绳。陈霏嫣会把“脏”和“臭”这两个字从字典里抹掉,眼睛里只看得到那双黑亮的、湿漉漉的、怯生生望着她的眼睛。陈霏嫣会哈哈大笑,会把小女孩举起来转圈,会把她高高地抛向天空又稳稳地接住,会让她骑在自己脖子上在人群里挤来挤去。

那是陈霏嫣。

不是她。

她是北堂昔。是被教条规矩束缚了整整七年的北堂昔。她的嬷嬷从小教她:见人之前要先整理衣冠,身上不能有异味,说话要轻声细语,笑不露齿,行不摆裙。她的《女诫》上写得明明白白:内外各处,男女异群,不窥壁外,不出外庭。她是大长公主,是金枝玉叶,是这大雍朝堂上最尊贵的女子之一。她的世界是由礼仪、规矩、分寸、尺度一砖一瓦垒起来的,每一块砖都有它该在的位置,每一片瓦都有它该有的弧度。

没有人教过她,怎么去抱一个浑身酸臭、满头虱子的孩子。没有人告诉她,当那个孩子笑着朝她扑过来的时候,她应该怎么做,才不让人觉得她冷漠、嫌恶、高高在上。

她张了张嘴,想说对不起,想说我不是她,想说我不是不想抱你,我只是害怕——可这些话在喉咙里滚了好几遍,每一遍都被那根叫“规矩”的绳索勒了回去。她不能说她不是陈霏嫣,因为在这群百姓眼中,在朝堂上那些大臣眼中,在天下人眼中,陈霏嫣就是北堂昔,北堂昔就是陈霏嫣。她们共用过一个身体,共享过一段时光,她在明处,她在暗处,两个人像一枚铜钱的两面,分不开,也割不断。

可她分明不是她。

沧月站在北堂昔身后三步远的地方,手已经按上了腰间短剑的剑柄——不是戒备,而是一种本能的紧张。她看着大长公主涨红的脸、攥紧的帕子、后退的脚步,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。她想起大小姐第一次来城西施粥那天,回来的时候衣襟上全是粥渍,头发里沾着稻草,指甲缝里都是泥土,可她在马车上笑得前仰后合,跟沧月说:“你看见那个叫招娣的小丫头没有?她管我叫大姐姐!她让我给她梳头!沧月你知道吗,她那双眼睛亮得跟星星似的,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好看的眼睛。”

那天的大小姐,把一根红头绳揣在怀里,揣了一路都没舍得送出去。她说要等招娣的头发养好了再送,要挑个黄道吉日,要郑重其事地给她扎两个小揪揪,要让她成为全城西最漂亮的小姑娘。

那个红头绳,如今还压在大小姐旧居的妆奁里。

招娣等了那么久,等来的却是一个会后退、会捂鼻子、会说“姐姐怕虫子”的大姐姐。

丹青站在沧月身侧,嘴唇抿得发白。她偏过头,不忍心再看那个孩子脸上的表情。她在刀尖上舔过血,在死人堆里爬出来过,她以为自己这颗心早就硬得像铁,可此刻她的鼻尖酸得厉害,眼眶也跟着发烫。

不是大长公主的错。

她知道。

大长公主没有错。她从一出生就被困在那座叫规矩的牢笼里,她连“脏”这个字都是写在纸上看来的,她从未真正触碰过它。她怕虫子,她嫌脏,她本能地后退——那不是冷漠,那是她七年的人生教给她的唯一反应。

可那个孩子不懂。

招娣只记得有一个大姐姐,在所有人都嫌弃她身上臭、嫌弃她头上有虱子、嫌弃她是城西最脏的小乞丐的时候,笑着朝她张开了双臂。那个大姐姐抱了她,给她梳了头,答应给她买红头绳。那个大姐姐是第一个、也是唯一一个,把她当人看的人。

招娣等了那么久。

她不知道那个大姐姐已经不在了。她不知道眼前这个穿着竹青色裙子的、干干净净的、捂着鼻子后退的女子,和那个大姐姐共用过一个身体,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。她只知道大姐姐变了,大姐姐不记得她了,大姐姐嫌她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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